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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寫這一篇東西柯南.道爾泉下有知一定會哭的。

看英文同人真的很辛苦啊,就算多麼想欺騙自己可以從中學到英文,當每一句都有幾個字你是不認識時,逐個字查也會非常辛苦。

就算我用的是金山詞霸只需要將mouse滑到那個vocabulary字上面也是很麻煩的啊。< 很明顯就是懶嘛。

回歸正傳吧,這一篇文章的配對是Holmes X Watson,作者自稱,雖然就我的英語和金山詞霸的幫助下加上多年來看這一類小說的經驗再再再加上看完之後才發現竟然有的中文版翻譯,似乎應該兩者掉換了才對XDD。
我就承認吧,就這本書而言,我所支持的絕對是福爾摩斯X華生,而且是逆不可的。<其實就一般而言我很少允許逆的出現。

而一般來說,為何我會有這麼怪異的CP觀念,最重要的是我大多所支持「先喜歡上者當攻」的概念,所以大家就會明白為何我會支持如此「逆天」的萊吉配對啦XD。

所以這篇文看到最後其實我的心情很糾結,因為如此不喜歡逆配對的我假若真的看了這一類的文章,感覺真的是被炸到屍骨無存一樣,雖然我得強調我看到最後也不知道誰是攻,那場H戲寫得太令我不懂了啦XDD

但排除這一項,其實我覺得這篇文章還是很不錯,大致劇情如下:

華生在某一天看見福爾摩斯非常苦惱,但是福爾摩斯卻少見地,不肯對華生透露任何有關於他所接到的一宗勒索案件的事情,後來有一天華生悄悄跟蹤福爾摩斯,才發現原來被勒索的人正是福爾摩斯自己,而且原因更和自己有著莫大的關係……

如果要說很複雜那絕對是因為我說得很複雜,作者的文筆流暢到就算英文生澀如我也非常清楚。如果有興趣的朋友們可以儘管去看看,說不定真的能學到什麼英文生字也說不定的。

這篇文章到最後有個爆點。

早晨時,福爾摩斯醒覺了如何令到勒索他的人自動放棄的方法,於是他連忙按下門鈴請房東太太想來,然而到那時為止華生才驚覺,他們兩人都沒有穿衣服XDDDDD

於是他們連忙隨便抓了件東西就穿上去,華生穿了福爾摩斯的禮服,福爾摩斯則穿了華生的褲子,如此錯漏百出然而當房東太太看見時,卻一句話也沒有說,接過福爾摩斯的委託便離開。

於是華生就問,為什麼她一句話也不說呢?
福爾摩斯就答,因為她好幾年前就已經以為他們在一起了……

如果想看的人就看吧:http://www.hwslash.net/content/absurdly.html
不過我自己是一邊看一邊在呼喊很長很長怎麼看也看不完的啊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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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y Byr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